雲散天晴(下)

等待成為新造的人

偶而的一個機會我進到教會去,那天的講員是一位知名的傳講上帝福音的人,說他如何從一個很叛逆的高中生,到得救改變生命,他引用聖經的話說:「若有人在基督裡,就是新造的人,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。」我很羨慕,也很希望像他所說的,再活一次,而活出來的不再是從前的我,那該有多好!所以我就接受了這個信仰,我在等待自己成為一個新造的人。可是事實上我依然很痛苦,我還是很想念孩子、也很恨孩子的爸爸。夜闌人靜曲終人散的時候,我痛苦到極點,淚不能止,我向上帝哭:「你跟我以前所拜過的神都是一樣的嗎?都是假的、騙人的嗎?都是心裡的安慰嗎?為什麼我還是一樣苦?」

關鍵在哪兒呢?

關鍵在於我要接受這個信仰時,陪談員跟我談,要我認罪悔改,我卻很反感-要我認罪悔改?我被傷到這種地步,你叫我認罪悔改?耶穌為什麼不叫別人認罪悔改?為什麼不去叫我媽媽?為什麼是我?在此之前,別人曾跟我傳福音,我反駁那個人說:「我好到可以當神,我準備死了以後,讓我的後代像我媽媽拜『祖公媽』一樣,把我也當做神供在桌上拜。你要傳教,傳給幫我洗衣服的歐巴桑,我就是不需要,不要傳給我!」就是這樣,我認為自己很能幹、很完美、受到很多迫害,我為什麼要認罪悔改?然而我若是不肯認罪禱告,耶穌就跟我沒有關係,一點關係都沒有!若不生,就不死。若不死,就不生。那時我的過去根本沒有死。經過一段時間,有一次我參加一個家庭聚會。我看到有一個媽媽跪下來在做認罪禱告,當時我覺得認罪很簡單,於是我問上帝:「是不是我也需要認罪?」那一晚,上帝就光照我,我痛哭流涕看到自己的罪多的不得了,我不但看到過去是多麼地可惡,也看到自己嘴巴講的是一回事,腦子裡卻一直在恨人,不斷產生「謀殺」的意念。看到先生就說:「我這麼愛你,你怎麼可以用這種態度對我?」可是一離開他,又恨他恨的牙癢癢的。我看到自己那麼多的罪,心中又怕又難過,忍不住哭了出來。然後上帝的話就在我心底響起,祂說:「我的肉是可以吃的,血是可喝的。」那時我才領悟過來,原來,我受洗過後就領聖餐,可是我並沒有認罪,所以「罪」還在我身上,我就吃喝自己的「罪」。

人到山窮水盡時

我在做認罪悔改時,相當清楚的看見了自己的敗壞,我向上帝承認:「是的,主!這是我的罪。」主就接受我了。每個人信主的經歷不一樣,至今我仍然無法忘懷那種經歷,當我被主接受的時候,那種感覺像是被溫水瀑布傾天流下抱住我,使我整個人像是個剛出生的娃娃沒什麼重量,彷彿跟空氣的分子結合在一起,輕鬆極了,因我脫離了敗壞、罪惡、肉體的捆綁。那天晚上,我差不多是跳呀、跳呀、跳著回家,因為我真的很快樂。以後,我整個生命都改變了。基本上,人的叛逆若不走到山窮水盡,就是不肯信主。我唸小學時就到過教會,但只是去教會拿卡片、在詩班唱唱詩歌等,至今仍有許多聖歌我都會背,但我不認識上帝,上帝跟我一點關係都沒有,直到我認罪悔改,生命全然改變。從此之後我是個福音使者。所有「人」的問題,上帝都有答案、都有解決的辦法。我一聽到朋友任何無法處理的困難或問題時,我都會說:「你來試試耶穌。」

以誠實聘妳歸我

我開始傳福音時,還一邊在找被前夫帶走的小孩;一邊在打官司。我到法院去訴離婚是假的,法院判我偽造文書,我把偽造文書的責任全往自己身上攬,因此前夫沒有被判刑,我則被判半年,緩刑三年。我這樣一路走來,很苦、很苦,但是這樣走來得以信耶穌,我願意再走一次。 在我很痛苦的那段時期,上帝祂的話給我:「我必聘你永遠歸我為妻,以仁義、公平、慈愛、憐憫,聘你歸我,你就必認識我耶和華。」當我讀到這段經文時,心裡何其感動,因為人在世上生命七八十年就過去了,可是我在天家有一位永生的丈夫,有一天祂要再來,當號角吹起時,祂要來,迎娶一群儆醒忠心的童女。「誠實」,是前夫所沒有的美德,世人用詭詐待我,可是上帝用誠實待我-「以誠實聘你歸我」,那我還要什麼呢?有上帝我就夠了。所以我就下了一個決心,我要順服天上的丈夫,並且求祂感動地上的丈夫,他怎麼說,我就怎麼做。因為我若不能順服地上的丈夫,我就不能順服天上的丈夫;若我不能愛看得見的弟兄,怎麼說能去愛看不見的上帝呢?結果,他開始願意跟我談。本來我到處追蹤要找人和他談,他都不願意,弄得每次找到人的時候都是在法院,他每次都很得意的對我說:「你要打官司,我陪你。你要見小孩,免談!」談了幾個月,他很清楚,表示不願再婚。他告訴我:「你若不甘心的,我再寫一份離婚證書給你。」他還建議:「女人哪!三十歲以後,蒼老得很快!趕緊去嫁吧,才不會後悔!」那年我三十歲。最後我拿到什麼都沒有的離婚證書,所有的人都罵我笨,說:「你要這樣的話,五年前就可以去找你的第二春,何必又花了五年?把生命中最精華的十年,二歲到三十歲,都花在這裡。」但是,對我個人來講,這是很不一樣的,我覺得這是我順服神的結果,不是用我自己的辦法去得來的。

奇妙的重逢

在台北忠孝東路四段,有一個以琳書房,是一個基督教文字中心。我重生得救成為福音的使者時,太平洋建設總經理特別助理,一位謝先生,請我共同在以琳書房旁邊的一個空間規劃出一個交誼廳,在那裡傳福音。我在交誼廳傳福音的時候,再度與一個人重逢,他是我這輩子第一個跟我求婚的人,那年我十七歲,剛到台北不久。當年他跟我求婚時,我不敢接受,第一,他是外省人,從小我被灌輸觀念很重。其次,我的曾次跟他差很多,他懂得音樂之美,藝術之美,我們交往時,他總是帶我去聆賞海頓的音樂、去看畫展,而我的成長背景沒有音樂、沒有藝術,他講的話我都聽不懂,像鴨子聽雷一樣。因此他第一次跟我求婚時,我不敢想,故意找理由說:「你憑什麼養我?」他說:「你可以做衣服養我。」我拒絕:「那我何必結婚?」他想,我們都還年輕,來日方長,所以隔年他就去服兵役了。沒想到等他回來,做事一段時間後,我們再重逢時,我已經從一個小女生變成一個離婚的女人,他實在難以想像。嘹解我的情況後,他第二次再跟我求婚,我說:「不行!我很清楚我的道路、前途、婚姻都在上帝手中,我不能答應你任何事情。」他說:「如果是這樣,我就當一個教會的輔導哥哥,陪妳走下去,直到妳對婚姻恢復信心。」原來,他早就是一個基督徒,他們全家都是,只是我以前都不知道。他就陪我了三年半,看著我被前夫扯打、欺負,他什麼都不能做,只能陪著我掉淚,連講話的立場都沒有。直到他看到我第二次拿到的離婚證書時,他說:「妳這個女人太笨了,沒有我來照顧是不行的。」所以他第三次求婚。我就在拿到那份離婚證書的兩個多月之後,與他結婚。

後嗣的祝福

上帝照著自己的應許,再給了我一個美滿的婚姻。後來上帝把一個又一個離婚的婦女交給我,讓這些離婚的婦女到我們家頃訴、禱告、接受輔導、吃飯、過夜等等,一九八五年我們成立了幫助走在離婚邊緣或已離婚婦女的「多加團契」,直到現在。

本文由北美多加協會提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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