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小五元大影響

<b>我自己節儉一生,但我得學習對神大方。</b>

現今的五元錢能買到個啥?直可說 nothing。但在大陸五分錢就能買碗面條作午餐的。40年前,那可是一筆相當大的款項:城裡學徒工一星期的工資 、鄉下壯勞力兩個月的工分。難怪其時傳流這樣一句話:「一分錢憋倒英雄好漢」。

<b>無錢萬萬不能 </b>

兒時,我的家境不裕,爹媽雖為知識分子,在「大鍋飯」年代,收入比工農略多,但實際均攤到一個 11口人家的每個人身上就變得很微薄,故而勤儉節約成了家風。處處省吃儉用,還難免捉襟見肘。「上行下效」、耳濡目染,「窮人的孩子早當家」,我們自幼便體味了現實生活的艱辛。

小小年紀我就想幫大人,但孩童除了多幹點家務外,還能做甚麼 ?無非翻找舊報紙、破布及廢銅爛鐵等廢品去賣,換個毛兒八分的攢著。時逢文革「停課鬧革命」,俺家被定為「黑五類」,在社會上遭唾棄、毫無顏面;所以拾荒變賣小錢也無所謂「丟人現眼」了。只要能為家庭做點兒事,算我盡了小長子的微責。

如此一分分掙來的硬幣滿了罐兒後,就拿去銀行兌成紙鈔。五元的票子是我平生擁得的第一張大面值鈔票,捧著它感覺頗金貴,這不是高堂給的壓歲錢,而是自食其力掙來的。當父母手頭拮据、欲向親友借錢時,我便怯生生地拿出這「 私房錢」來,意想不到、分外驚喜的他們,摸著我的腦袋感動不已。

在我讀初一時,為適應其時「反帝防修」的戰備局勢,中學生也得參加「拉練」(拉出去體能訓練)運動。臘月裡,我們負著大背包每天徒步行軍30公里以上,在遼東大地野營將近一個月。臨走前姥姥塞給我五塊錢,讓在路上買點啥補補。我哪裡捨得花,盡管睡草秸地鋪,吃窩頭咸菜,飢腸轆轆;雖然身邊的高干子弟在供銷社買罐頭吃,香飄誘人垂涎,俺都忍住了。回來後,我把那揣得暖和的五元錢「完壁歸趙」,老人家摟著我直傷感嘆氣。

高中畢業後,沾「長子(女)可留城」政策的光,我躲過上山下鄉,在市裡當了工人。身為「 領導階級」的一員,起薪 21元,俺登時覺得成了「小財主」 。發下的餉悉數上交爸媽,有了真正幫家的能力。他們給我五元零用,我都積蓄著,從不胡亂花。

這般的熏陶與洗禮,讓我在後來恢復高考,能選未來職業時,自是沖著那賺錢多的專業去。畢竟「 錢能叫萬事應心」嘛 ,(傳 10:19)此乃對窮怕了、自卑已久的一種反動。我考上醫學院,然畢業入了行方覺出,平均主義下的「杏林報酬」並不高,每月不過 50塊,那時,醫院「紅包」風還颳得不盛。直到九十年代初,我離國前,月薪也剛過百,只因其時的物價低,這錢過活也算從容。

結婚、生子,我更意識到,打小養成的儉省習俗,令自己即使手頭寬裕了也不會揮霍。「貪污和浪費是極大的犯罪」也好,未雨綢繆 、備應急的憂患意識也罷,輒教乍「富」的俺做不到花錢大手大腳得「瀟灑」起來。骨子裡始終認定「 大富由命,小富由儉」,既然自身不具活絡的經商頭腦、暴發致富的本領,那就甘心、安於乾巴巴的俸祿「死錢」,計劃著家庭經濟,日子照樣過得殷實小康,較之童年已是天壤之別。

<b>洋域裡不迷錢 </b>

西出陽關,我先後遊學工作在歐美數國,掙的是馬克、英鎊、美元、加幣,比國內工資翻了幾十翻 ,再加上兌換率比值,折算成人民幣實在了得!儼然成為「富翁」。可是,不鋪張的秉性難移,也從不去買「樂透」、649等彩票,遑論涉足賭場碰運氣了。論起來海外社會的生財之道,比起國內來要廣、無轄制得多,許多人可以如魚得水,我卻生不出貪意外之財的心,就本分地埋頭勤奮勞作,靠雕蟲小技正當賺錢、養家糊口,內心安逸穩妥。「誠實人必多得福;想要急速發財的,不免受罰」 (箴 28:20)。

在洋域裡,商品應有盡有,水貨不多,只要有錢就能擒來稱心。無奈內子與我均無「名牌控」,穿大牌、拎名包是種負擔;也不佩金戴銀,腕繫奢錶;珍饌海鮮吃多了傷身,還是布衣書攤熨貼,粗茶淡飯養人。房子夠住、車子能用就行,沒想以此炫耀或作投資。如此行事雖未刻意遵循先人聖賢,但自奉必須儉約,「宴客切勿流連。器具質而潔,瓦缶勝金玉;飲食約而精,園蔬愈珍饈。勿營造華屋,勿謀良田」等朱子家訓的精義,卻在無形中體現出來了,絕不是要做啥社會的榜樣、標兵。

其實,這種世界觀與行為,在西方亦屬「小巫見大巫」、不值得一提。遠的可從報章中瞭解到,美國大投資家與企業家巴菲特,雖家產萬貫,卻大方地出手捐獻,而自身的生活極其儉樸。仍住著的奧瑪哈市老屋,還是半個多世紀前,以三萬美元購置的。世界頂尖「股神 」富豪尚且如此,何況工薪族普通人?即使囊中不羞澀了,也不應滋生暴發戶心理:錦衣玉食、揮霍無度,炫富耀己,實際上只是「土豪 」而已。

近的曾親睹身邊的實例,十幾年前,我僑居美東,見過傳道人徐華醫生、電腦公司副總劉志雄長老等,將高薪大把地灑向福音事工,自家卻過著簡樸的日子。這都教我堅定了把從東土帶來的優良傳統在西域發揚光大,繼續善用金錢。

巴菲特說過:「我對自己所擁有的錢,並無任何的罪惡感。因為這些錢,代表了無數未來將由社會來兌現的支票。我不過是擁有許多支票可以轉化成的消費。不過我不會做這種事,因為我很少去兌現支票,物質生活原本就不是我所追求的。因此,在我和妻子離開人世時 ,我會將這些支票全部捐獻出來,作為慈善之用。」

明白人都知道,錢財係身外之物,生帶不來,死帶不去;它是為活人所用的,而人不是被錢所指使的。俺倆口子不崇尚追求物質奢華 ,惟歡喜精神層面享樂,無論是書籍或網絡上的閱覽,還是歐、美、亞跨洲的觀光。闔家每年至少一次長途旅遊,到處看看上帝締造的精美的大自然,領略、感受神奇妙無比的傑作。在這方面,我們從不慳吝、省錢。

<b>錢非萬能</b>

然而,始料不及的是這節省的好習慣,曾給自己在公益捐輸上帶來一些負面的影響。神州長年不興「慈善業」,出國前,我毫無捐獻的概念,抵洋埠後,方接觸這「新生事物」。特別是每週日去教會,固有的金錢使用原則,挺長一段時間裡,竟成了奉獻的磕絆。記得先前往奉獻箱裡投錢時,內心很糾結 :少了不好看,對不住上帝;多了又揪心,對不起自家,每次奉獻都處在矛盾、掙扎中。

我曾多次暗自圓場:窮書生舉債「洋插隊」,赤手空拳到新環境,端的辛苦,「淘金」甚不易;年紀又偏長,攜妻帶女,不是一人吃飽全家不餓,近憂很多。再遠慮些個,異域沒有親故能夠接濟,一俟遇事沒錢怎生是好?故縮手縮腳不捨得也有情可原。因此,最初也就五塊、十塊的,真夠寒磣,但已是那會兒滿把緊攥、不忍心鬆手,從指縫漏出的。畢竟兒時五元錢的烙印忒深,牽魂多少酸楚往事。我還這般禱告安慰自己:主啊,您是萬有的、不差錢,即使巨款對您來說也是 nothing,求您理解俺的處境 。將來待我搵多了,必會加倍奉獻補償。

漸漸地隨著靈命進深,俺的「 思想鬥爭」越來越激烈:既然是基督徒了,就應盡當盡的本分,不可再維繫老我的狀態、明知故犯。神固然啥也不缺,但需要我們對他湧泉之恩、滴水相報。不在乎獻金的數量,而在於人的心思,像保羅所強調的「要捐得樂意」(林後 1-15),還有「寡婦的兩個小錢」的比喻;若心有不爽,縱使捐得再厚,神亦不悅納,獻也白獻。於是我開始矯枉、增獻,且非只為達到「十分之一」硬指標、叫人無可指摘。我隨之也意識到,《聖經》屢屢提到「不可試探耶和華」 (申 6:16),惟有一處准許人試驗祂,那便是奉獻錢財之事
:若你納了十分之一,天傾的賜福必會多得盛不下(瑪 3:10)。在日後的觀察中,果然發現此話當真,越放開擺上的多,自個的進項隨亦加多;天父藉著各種方式來予以補貼,叫人不至缺乏。實在是奇妙。

俺現在更加領悟了:錢這廝如同沙子,抓在手中越緊,越易自指縫流失;不能握得忒緊。而且「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,神的物當歸給神」(太 22:21),人不能腳踩兩隻船、事奉兩個主。人汲營勞碌所得的,貌似仗著自己的本事所獲,其實是神的恩待、賞賜。因此,將神賜之物抽出丁點兒回饋稍示孝心,實為「慷上帝之慨」、「借花獻主 」,有啥捨不得的?再念及幼少時自己對生父的需用都能慷慨解囊而不痛惜,現對天父豈不該更加無條件、無保留地捐獻?

人生在世,沒有錢是萬萬不能,但錢也不是萬能。有錢縱可使鬼推磨,卻打動不了上帝和他的堅定信徒。基督人莫要依賴無定的財帛、淪為金錢的奴僕、役使;而要仰靠賜萬物的上主,做他衷心良善的好管家,為主賺取、得人如得魚,讓生活和生命更豐盛,積財寶在天。將來見主的那日,就算不空手回天家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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