禱告與我

年少時,家中女性長輩們告誡我,灶有灶神,床有床母,冒犯不得。但細問什麼是冒犯,竟都語焉不詳。她們還會去廟裡燒香拜拜,口中唸唸有詞,但聽不清所求內容。據說事成之後,還需「還願」。我當時的理解是,她們將心所求,向某個「神明代表」提出,並講好事成之後,如何酬謝。因此,我對「諸神」的第一印象是,害怕會動輒得咎;而對禱告的最初理解是,私下進行的某種陰謀交易。我對所謂的宗教信仰,就敬而遠之了。

禱告不是交易
後來,母親歸入基督,我注意聽母親的禱告,她有許多「交託」,但沒什麼「交易」。我對禱告就不再那麼反感。雖然,母親無法說服我成為基督徒,但她教我學會背誦主禱文。她說,任何時候感覺沒有平安,都可以背誦經文。此後,每當我心裡害怕或噩夢醒來,就默念主禱文,很快的,我心中就恢復平安。直到今日,我還是習慣用母語—台灣話,來背誦主禱文。未信主以前,我不覺得念主禱文是在禱告,因為,我認為禱告總該有個告白的對象吧!而那時,我心中無神,只是主禱文脫口而出。
受洗之後,我曾經很羨慕會禱告的弟兄姐妹;他們引經據典,鏗鏘有力,既沒一句重複,也沒半句廢話。他們行雲流水般得體、流暢、悅耳的禱告,卻令我自慚形穢。有好幾年時間,不敢在人前開口禱告。那時,我彷彿把禱告當作公開的表演藝術。
直到2016年,被邀請出來當小組長,帶領十幾位主內姐妹一年的小組查經和結束禱告。由於我對禱告的自卑,每次聚會前都很緊張。每週到了會場,排好椅子,就把手放在每張椅背上,邊繞著椅子形成的圈子,邊按手禱告,祈求坐在每張椅子上的姐妹,都能得著神,也被神得著。做完這個儀式似的禱告,心中才有平安,也感覺得著能力。

禱告是反映人與神的關係
如此學習禱告一年,終於領悟到屬靈的剛強壯膽是來自對神的信心。禱告成為我與神溝通的管道:可以向神傾訴心中的感恩、難處、和需要,可以建立與神完全信任與交託的親密關係,也可以學習到與人相處彼此和睦的恩慈相待。在小組禱告時,我懷著從父神來的愛,效法基督的柔和謙卑,敏銳於聖靈的感動,體察他人的需要,操練愛神愛人的心。此時聖靈常常會把當說的話擺在我心中,我只需良善忠心的把這些話吐露出來。禱告之後會有來自靈裡的滿足,體會在祂裡面的平安:「得救在乎歸回安息,得力在乎平靜安穩」(賽30:15)。不是我能做什麼,只因為離了神,就什麼都不能做了。
開始認真研讀聖經之後,我對「不住的禱告」久久無法理解。有一天,當我看見一些別人看不見的細微末節時,高興的脫口而出:「感謝主,我看見了!」說畢,我竟然被自己的話嚇了一跳。仔細回想,這句話聽起來,有點像是佈道會牧師在最後呼召時,看見有人舉手,就會說的話。原來,我時刻在向自己佈道,也時刻在向主做實況轉播。現在,我對「不住的禱告」有了新的理解,那就是,要「常在祂裡面」。
一件藝術品,反映的是作者的境界;一個人的言行舉止,反映的是這人的核心價值觀;一場關係互動,反映的是彼此的好惡親疏。而禱告,反映的是人與神的關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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