尋求和睦

幾年前我去歐洲服事,蒙安排搭火車去某城講道。送我上車的人,看我翻遍口袋尋找火車票,不耐煩地訓我一頓:「那些飛機票暫時用不上,留在家裡,就不會將要用的火車票混在一起。」我常旅行世界各地佈道,習慣地將護照與機票都放在西裝的同一個口袋裡,我又專注於待會兒的講道,加上調整時差,腦袋不靈光,乍聽對方訓我,頓時聞之氣結。

這種小衝突,忍耐一下就過去了,反正相處時間不長,也沒有什麼切身利害關係,心胸開闊點就得了。但有些衝突,比如夫婦間觀念溝通、情緒反應上的衝突,因為相處的時間長,彼此牽動的關係密切,就得花點心力,依靠禱告得來的智慧,及增加溝通的技巧,來化解衝突,彌補傷痕。

妥善處理夫婦間的衝突,才能創造一個和樂的家庭,這個目標說起來容易,但做起來不簡單。天天耳鬢廝磨,因個性、背景、情緒而發生衝突的機會很大。要能解析出配偶的反應模式,從而避免碰觸紅色按鈕,這得花相當的時間去摸索。衝突之時能立刻消彌化解,固屬上策,但這目標實不易達成,衝突後的修補關係,就顯得格外重要。夫婦吵過一架,第二天仍能愛對方,找話題交談,替配偶準備早餐,忘記昨天的摩擦,仍然去愛去關懷,這種行動和氣氛最能醫治昨天的傷痕,創造出委身之愛,而不至於掉入宿仇死敵的陷阱。

這種仍然能愛的胸懷,在配偶之間的衝突處理上實屬上乘技巧,帶給對方誠摯的安全感。以弗所書四26節說:「不可含怒到日落。」指的就是這種生命的流露。一個虔誠的基督徒較能培養出這種胸懷,因為「我是罪人,蒙神饒恕」的深刻自覺,比較容易生出饒恕對方的情操,更何況衝突的責任有一半是我該承擔的呢!歸根究柢,「在我並不可愛的時候,神已經無條件愛我」的信念,是處理衝突善後的最佳根基。

至於教會裡,因路線、神學、方法、認知的差異所造成的衝突,牽涉的層面甚廣,處理起來並不容易。有些衝突甚至摻雜了權柄鬥爭的動機,穿上神學差異的外袍。化解衝突維持合一,有相當大的程度是超自然的屬天恩惠。撇開這種大的衝突不談,一般來說,較小規模的衝突,使用下列五妙招,有很大的機會可以化解開來:

1. 正:我所秉持的意見立場。
2. 反:你所秉持的意見立場。
3. 合:你的意見,我的意見,融合成的第三意見。
4. 益:這第三意見對解決教會現有需要,可能的具體貢獻。
5. 法:執行第三意見的步驟與方法,是可行的,成功的機會是很大的。

1997年我在俄亥俄州哥倫布市華人教會牧會,籌備多年的建堂工作進入最後衝刺階段,但卡在所需款項仍差一截。當時我主張應一鼓作氣完成它,但其他建堂委員主張停下來,慢慢做,等籌足款項再說。我知道這一耽擱下來,不知何年何月才能復工,也擔心通膨會把現有存款稀薄化。

我鼓起勇氣提出第三意見:下個主日我再向會眾呼籲,如果神預備了不足的款項,我們就動工,否則就等候神的時候來到。建堂委員以這意見為美。我整個星期禱告神,到了主日,我把新禮拜堂對教會各項事工的益處陳列在會眾面前,當天募集的捐獻,剛好足夠建堂所需。這是我印象最深的一次,「正反合益法」這五字訣,美好的處理了兩個相對的意見。不久,建堂完成,我和師母隨即束裝搬來洛杉磯,開始「飛揚」的工作。回顧往事,所提出的第三意見,確實有聖靈恩膏,榮耀歸神。

凡是在聖靈裡真心尋求處理衝突的第三方案者,主一定是與他同在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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