反思善行

主在聖經中勉勵子民多多行善,並鼓勵我們:“眾人以為美的事,要留心去做”(羅12:17),就是讓我們盡心盡力做美善的事,因為神就是愛,愛是一切道理的總綱。然而,在信仰的實際生活中,我們不僅需要讓神不斷加添我們愛神愛人的心,同時也應該為我們所做的一切,在神面
前切切禱告。因為並不是我們所行的一切“善事”,都是行在神的旨意中。

神察看我們的動機
記得曾讀過這樣一則見證:一位弟兄回到鄉下,同鄉的一位老姊妹給他做了一件新棉襖。但當弟兄拿到這件“愛心”棉襖之後,卻覺得心中忐忑不安,便在神面前禱告,並知道神不喜悅這事。雖然他當時有些不解,但還是決心順服神。於是,他硬著心“不顧情面”地退回了姊妹的禮物。老姊妹覺得自己的感情受了傷害,很不開心。但不久之後,老姊妹竟重新登門,分享了她的領受。她感謝神在這件事上,對她的提醒和管教。原來,老姊妹一直孤身一人,她考慮到自己年事已高,很希望在自己老邁的時候,能夠得到弟兄的照顧。但上帝卻在“送襖”這件事上提醒她,這麼多年,神時刻看顧她,怎會使她老無所養呢?她做新棉襖給弟兄,為將來養老做打算,實在是依靠人多於仰賴神。祂實在是察看我們行事動機的神!
所以,正如我們應當在一切的事上謹慎,在行善的事上也當如此,因為:
我們本沒有能力行善,我們的善行,如果出於自己,不僅很快會枯竭,還可能使對方跌倒,美好的開始常常帶來遺憾的結局。我們的善行,如果使對方依賴人勝過仰賴神,神必然拆毀; 我們的善行,如果誘發人貪婪的心, 所行與做惡無異; 我們的善行, 如果擋住了神的榮耀,就是給自己製造禍患; 我們的善行, 如果不時時省察謹慎,就會結滿自義的果子,為自己招引神的管教……

不落入自以為是的善行
傳道書7章16節所說的“行義過分” 就是不顧神的旨意,偏行己意去做自以為義的事,結局就是經上所說,“自取敗亡”。所以,“行善”也是可以導致“敗亡”的!
這樣,誰還敢行善呢?誰還能行善呢?經上說:“各樣美善的恩賜和各樣全備的賞賜,都是從上頭來的,從眾光之父那裡降下來的。在祂並沒有改變,也沒有轉動的影兒。”(雅各書1:17)這裡的經文明確告訴我們,美善的根源出自神。凡是出自神的,神自會保守。好樹就結好果子。而人自發的善行,或許起初沒有顯明有什麼不好,但終會讓我們覺悟到,那畢竟沒有榮神益人。
那麼,如何察驗一件“善行”,是出於神還是出於人呢?該隱獻上了地裡的土產,是自己勞力所得的。亞伯獻上羊群中“頭生的”羊羔,是流血的生命。神悅納了亞伯的祭物,其中原因之一是,因為該隱的祭物中含著“自義”。神看重祭物,豈能超過祂看中我們誠實愛祂、敬畏祂的心呢?

蒙神悅納的善行
行善本是一件美事,但的確是一件極需謹慎的事,不可憑“經驗”,也不可靠感覺。在神還沒有在我們的禱告中,賜下完全的平安之前,慢一點沒有錯,謹慎一些不誤事。如果你在行善的時候,遭到了來自主內肢體激烈的反對;如果你行的善事,只能在暗處,一旦說出來,必定會引發不睦;如果你行善的時候,心中十分為難,卻又礙於人情勉強為之……那麼,你當先放下自己的想法,須要用更多的禱​​
告,來確定神的心意。行善,如同枝子必須連在葡萄樹上,才能源源不斷生發出愛來。我們能夠給人的,可能只有一碗水,神卻能給他永流的江河。
有行善的心固然是好,但總要切記:我們不可能比神更有愛心,也不可能比神更屬靈。腳步急促的,難免犯罪,時時尋求神心意的,就總不滑跌。願我們心中所思,手中所行,都蒙神的悅納,使我們所行的一切美善,不歸於虛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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