財務管理101

錢財迷人,饒富魔力;然而,無人不愛的錢財,可助人,亦可害人。基督徒如何做好「財務管理」,是一門重要的課題,也是一項神聖的使命。

臺灣永光集團董事長陳定川先生,描述自己在從事工商活動時,恪守基督教「誠信」原則。當他接掌董事長一職後,立即嚴禁「回扣」制度,不收上游供應商回扣,更不給下游客戶佣金。儘管當時的商場交易難以操作,仍然獨排眾議,貫徹實行。他在《聖經啟示的理財原則》一文中,分享影響自己一生的三段重要經文:

「耶和華所賜的福使人富足,並不加上憂慮。」(箴10:22)
「你要記念耶和華你的神,因為得貨財的力量是祂給你的…」(申8:18)。
「亞伯蘭對所多瑪王說:我已經向天地的主──至高的神耶和華起誓:凡是你的東西,就是一根線、一根鞋帶,我都不拿,免得你說:我使亞伯蘭富足!」(創14:22-23)

管理與忠心
錢財是良僕,亦是惡主。人作錢財的主人時,它會是最佳幫手;反之,讓錢財篡越作主的人,災難也必接踵而至。《聖經》中不乏這類失敗的財務管理人,例如:羅得、先知巴蘭、以利沙的僕人基哈西、主耶穌的門徒猶大、亞拿尼亞夫婦、多馬(有稱為低土馬)等。

談到財務管理101(重要的基礎入門),縱觀古今教會、歷史中經典人物,他們的好榜樣值得我們效法:宗教改革家馬丁‧路得曾說:「人可以擁有錢財,但必須善於管理,作錢財的主人。」

聖法蘭西斯分享自己懷抱貧窮的生命體驗是:「供養自己愈少,幫助別人愈多,心中喜樂和屬靈福份也愈豐。」十八世紀英國神職人員、基督教神學家約翰‧衛斯理的財務管理概念是:「儘量的賺、儘量的省、儘量的給。」(Gain all you can; save all you can; give all you can.)

英國宣教士戴德生弟兄,奉獻一生做中國宣教事工,創建內地會。當年那句感人肺腑之言,今日依舊縈迴耳畔:「假如我有千萬英鎊,中國可以全數支取;假如我有千條性命,決不留下一條不給中國。」

舉世聞名的巨富洛克菲勒是一位財務管理專家,一生又賺進、又積蓄、又施捨,過著豐盛的人生。他一生成功的秘訣是:「不被錢財所奴役。」世界首富比爾‧蓋茲(Bill Gates)期勉自己,總要在有限的能力與資源上,善盡財務管理之責。他將近乎60%淨資產,投資於教育 、醫療與孩童相關議題的捐獻。

《聖經》智者阿古珥發出的敬虔禱詞:「我求你兩件事,在我未死之先,不要不賜給我:求你使虛假和謊言遠離我;使我也不貧窮也不富足;賜給我需用的飲食,恐怕我飽足不認你,說:耶和華是誰呢?又恐怕我貧窮就偷竊,以致褻瀆我神的名。」(箴30: 7~9)

財務管理七箴言
面對錢財,你我都必須有正確的心態動機、正當的方法途徑、屬靈的眼光、屬天的價值。 「你的財寶在哪裡,你的心也在哪裡。」(太6:21) 一個人管理財物的態度,真正顯示出個人的人生態度。筆者在此提出基督徒財務管理七箴言:

歸還給神
「你要以財物,和一切初熟的土產,尊榮耶和華。這樣,你的倉房,必充滿有餘,你的酒醡,有新酒盈溢。」(箴3:9-10)

不取「不義之財」
「詭詐的天平,為耶和華所憎惡;公平的法碼,為他所喜悅。」(箴11:1)
「多有財利,行事不義;不如少有財利,行事公義。」(箴16:8)

不求「不勞而獲之財」
「不勞而得之財,必然消耗;勤勞積蓄的,必見加增。」(箴13:11)

籌劃支出
「殷勤籌劃的,足致豐裕;行事急躁的,都必缺乏。」(箴21:5)

誠實營生
「用詭詐之舌求財的,就是自己取死;所得之財,乃是吹來吹去的浮雲。」(箴21:6)
「美名勝過大財,恩寵強如金銀。」(箴22:1)
「行為純正的窮乏人,勝過行事乖僻的富足人。」(箴28:6)。

不要勞碌求富
「不要勞碌求富;休仗自己的聰明。你豈要定睛在虛無的錢財上嗎?因錢財必長翅膀,如鷹向天飛去。」(箴23:4-5)

避免急速發財
「耕種自己田地的,必得飽食;追隨虛浮的,足受窮乏。誠實人必多得福,想要急速發財的,不免受罰。看人的情面,乃為不好;人因一塊餅枉法,也為不好。人有惡眼想要急速發財,卻不知窮乏必臨到他身。」(箴28:19-22)

值得注意的是:父母應當為未成年兒女提供日常所需,「父母該為兒女積財。」(林後12:14)因他(她)是上帝暫時託管的珍貴產業。除此此外,「若財寶加增,不要放在心上。」(詩2
:10)

三不原則 ● 三又態度
主耶穌說:「一個人不能同時事奉上帝、又事奉瑪門。」(太6:
24)又說:「人若賺得了全世界,而賠上了自己的生命,有什麼益處呢?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?」(太16:26)

您對財務管理的態度與原則、投資管道與工具、消費方式與標準、積財程度與目的、捐獻施捨的準則等理財之道,都具備了正確的財務觀嗎?您明白神的委託與教訓嗎?您有條不紊地執行財務管理嗎?

「我見日光之下,有一宗大禍患,就是財主積存資財,反害自己。因遭遇禍患,這些貲財就消滅。那人若生了兒子,手裡也一無所有。他怎樣從母胎赤身而來,也必照樣赤身而去,他所勞碌得來的,手中分毫不能帶去。」(傳5:13-15)

結婚廿五年來,世鐸和我一直遵守著「財務管理101三不原則」:不投機,不冒險,不貪利。我們也深信要得主的賞賜也須具備「財務管理101三又態度」:又良善、又忠心、又有見識(太24:45-46, 25:21)。

請記得!賺錢時,捫心自問是否合神心意、討神喜悅;消費時,不可揮金如土。凡物主權在神,凡事為將來作打算;用屬世的財物換取屬天的賞賜,將短暫的財物作永恆的投資(路16:9)。

Leave a Comment

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. Required fields are marked *