意義‧價值‧活力

人生有意義就有價值;生命有價值就有活力。

七月23日,星期四,我被召去洛杉磯高等法院普莫拿分院做陪審員,經過安檢後到七樓等候點名,同時被召的有四十餘位洛城居民。九點正有位法官上台給我們介紹陪審的任務。他說:「我們所享有的自由,來自憲法的保障。而憲法的功用來自執法的力量。你們盡一份公民陪審的責任,一方面保障了社會及個人的自由安全,一方面嚇阻了犯罪行為。」這個經驗豐富的法官一開講,就闡明了陪審的意義及價值給我們聽,免得我們中間有人認為陪審是浪費時間的苦差事。

每個行為的背後,都需要意義來支持它的價值。

人類的生命也需要意義來支撐它生存的價值。求生存是生命的第一層本能,求意義是生命更高層次的本能。

人生意義的尋求

主耶穌基督在地上卅三年的歲月,示範了生命的意義,也教訓了人生的價值。主耶穌曾說:「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,乃是靠神口裏所出的一切話。」(太 4:4)祂的意思是說,尋求食物來支持身體的生命 ,是第一層次的生存需求;尋求意義來界定靈魂的生命價值,是第二層次的生存境界。單有第一層次的生命,不是完整的人生。

論到生命的意義,主耶穌曾說 :「我(靈魂)的食物,就是遵行差我來者的旨意,作成祂的工。」(約 4:34) 殉道之前,主耶穌向天父提交的工作報告說:「我在地上已經榮耀,所託付我的事,我已成全了。」(約 17:4) 準確地說,主耶穌心中擁有一種使命感,這使命感的內容是由創造的主(天父)來決定,目的是以榮耀神為指標。

使徒保羅所認定的人生最高意義,也反應出他認同了耶穌基督的價值觀:「或吃或喝,無論作什麼 ,都要為榮耀神而行。」(林前 10: 31) 這生命的意義,對保羅來說,價值高過肉身的生存:「我卻不以性命為念,也不看為寶貴,只要行完我的路程,成就我從主耶穌所領受的職事,證明神恩惠的福音。」(徒 20:24)

儘管世上有很多哲學也在討論人生的意義,比如說,我幼年時就聽過一句名言:「生命的意義在創造宇宙繼起的生命。」基督徒所該認定的生命意義,還是應該以主耶穌和保羅的價值觀為最高指標。持守這人生目標,一定會經歷到豐盛的人生,正如耶穌所應許:「我就常與你們同在,直到世界的末了。 」(太 28:20)

其實,尋求生命的意義是人類的本能。在人生某個階段,人人都問過自己:「我從哪裏來?我人生為什麼而活?我人生的目標是什麼 ?」(士師記 18:3的原文:「誰領你到這裏來?你在這裏作什麼?你在這裏得什麼?」用現代語言翻譯就是上述人生三個深度問題。 ) 而這三個問題都可以在基督裏找到答案,感謝神的恩惠。尋找意義可以使生命的價值更加聚焦,尋找意義也可以使讀經的收獲更加豐富。

OIA三口訣

你若渴望從閱讀神的話語,獲得更多亮光,作你每天精神力量的來源,歸納式讀經法絕對值得鑽研練習。它的主要訣竅來自於 OIA三個口訣:

O就是 Observation,觀察:張開眼睛仔細看,聖經到底說了哪些事實。
I就是 Interpretation,解釋:用心仔細思想,這些事實顯示哪些真理,有什麼意義。
A就是 Application,應用:用行動將真理,實踐在日常生活中。
一般科學也是遵行這三個步驟 ,以求達到治學的最高目的:
O就是觀察宇宙萬象的客觀事實。
I就是解釋現象背後的原理、意義。
A就是應用這些原理來美化生活。

我們就拿飲食習慣作為例子。美國人常吃大量的牛肉,所吸取的紅肉,導至血管中膽固醇積存,衍生出心血管疾病。歐洲地中海人也吃大量肉類,死於心血管疾病的比例卻低很多(這是客觀事實)。科學家觀察兩種人的飲食,發現歐洲人的飲食攝取了較多的魚類,及生鮮蔬菜,並使用冷壓的橄欖油來涼拌蔬菜沙拉。這些研究食品與健康的科學家,通過統計分析的方法,歸納出一個結論:魚肉、蔬果加橄欖油有益身體健康(這是原理、意義)。如今許多討論健康的書籍,鼓勵現代人多吃地中海型食物(魚肉、蔬果和橄欖油),來保護心血管的暢通(這是應用於生活)。

認識耶穌是誰

新約聖徒作者中,最擅長應用 OIA法則的大師,首推使徒約翰。其他三本福音書的作者馬太、馬可 、路加,只記載耶穌基督所說所行 ,較少解釋事實背後所代表的意義 。(當然,這些事實夠令人瞠目結舌的了,哇,死人復活、瞎子看見 、瘸腿走路……)約翰卻別出心裁 ,說明這些事實背後的意義。

約翰福音第四章記述撒瑪利亞婦人因口渴到敘加井打水,第七章就解釋說,耶穌是活水的江河(約 7:38)。6:1-14記述了主耶穌所行五餅二魚餵飽五千人的神蹟, 6:35緊接著就解釋說,耶穌是生命的糧,到主這裏來的必定不餓,信主的永遠不渴。約翰九章記述了主耶穌醫治了生來瞎眼者, 8:12事先就指明(解釋)說,耶穌是世界的光,跟從主的,就不在黑暗裏走,必要得著生命的光。約翰福音十一章記述了主耶穌復活了死亡四天的拉撒路之傳奇故事,作者解釋這事件的意義說,耶穌是生命,耶穌是復活,信主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。(約 11: 25)

外在現象 vs. 內在法則

尋找意義,就是尋找具體事實背後所攜帶的抽象真理。
尋找意義,就是尋找外在現象底下所遵行的內在法則。

從這角度來看意義的追尋,是很有趣味的──
● 外在現象:耶穌死在十字架。
內在法則:神愛我們到一個地步 ,犧牲祂的獨生子來救贖我們。(羅 5:8)

● 具體事實:耶穌開了瞎子的眼。這是創世以來,未曾有人行過的神蹟。(約 9:32)
抽象真理:耶穌是神的兒子,擁有行神蹟的無限能力。 (約 9:35- 38)

● 外在現象: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斷氣時,聖殿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。(太 27:51) 內在法則:主耶穌用祂的寶血,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,使我們可以坦然無懼地進入至聖所朝見神。(來 10:19,20)

● 具體事實:主耶穌釘死十字架後,第三天從死裏復活。
抽象真理:每一個信靠主耶穌的人,就有主復活的生命住在裏面。(羅 6:5-8)

在我廿五歲時,我下定決心認同主耶穌為我所界定的人生意義,一生以榮神益人為生命最高價值。這項認定,帶來豐富的人生、有意義的人生、多結果子的人生。如今我六十五歲,回顧四十年前的這項決定,我慶幸自己做了人生最有智慧的抉擇。

努力尋找生命意義的你,敬請認同耶穌基督為你所界定的人生意義。

(作者是飛揚協會會長,著有《採擷靈韻 》等百餘本書,常應邀全球各地講道。育有成年二女。現定居南加州鑽石崗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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