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一定要知道的聖經奧秘

《奧秘》風靡全球
一位婦人站在珠寶店的陳列窗前,目不轉睛地凝視窗內一條閃爍發亮的鑽石項鍊。突然一件奇事發生了,該鑽石項鍊,竟然會飛越玻璃窗,降落到該婦人的頸項上。

一個名為《奧秘》或譯作《秘密》(The Secret) 的數碼影像碟(DVD) ,和一本同名的書要說服你,這是有可能發生的!事實上,你想要發財、添丁、減肥、升職、創業、找對象、癌病得醫治嗎?毫無問題!你一定會得到的,只要你懂得其中的秘訣。

作者是一位名為萊德巴恩(Rhoda Byrne )的女人,她是澳大利亞的電影和電視製作人。有一天,她讀到一本由Wallace D. Wattles 在1910年寫成的書,書名叫《發財的秘訣》(The Secret of Getting Rich) 。這書告訴讀者:只要依據一些發達致富的原則,保證讀者一定可以成為富人。

萊德巴恩從該書得到靈感,再作一番研究後,找到了一個重要的「相吸定律」(The Law of Attraction)。她在2006年3月起發行了名為《奧秘》的DVD,到目前已賣出二百多萬個影碟,同名的書也賣出超過三百多萬本,被翻譯成三十多國的文字,成為繼丹布朗著《達文西密碼》後另一洛陽紙貴的暢銷書。萊德巴恩多次應邀出現在全美的電視節目。她舉辦的「奧秘」講座雖然收費昂貴,卻門庭若市、高朋滿座,人們趨之若鶩。她把握了人們都想不勞而獲、發財致富的心態,再加上一定得償所願的保證,言之鑿鑿。花一點金錢,就可以逃避事實,作作百萬富翁的白日夢,自我陶醉一番,何樂不為?

《奧秘》對基督徒的挑戰
你一定很想知道這個會讓你夢想成真的「相吸定律」,到底是什麼名堂吧?所謂「相吸定律」,一言以蔽之,就是物以類聚、同類相吸。當你想到或感到要吸引一物時,外界的事物、事件和境況會讓該物自然地被你吸引,最後讓你得到它。

作者宣稱這個「相吸定律」是柏拉圖、牛頓、貝多芬、愛恩斯坦等天才成功的背後動力。它是像萬有引力那樣準確的科學定律,它在任何時候都是放諸四海而皆準的真理。這個說法對嗎?贊同該定律的人指出,在病人中那些很有自信心,認為自己一定痊癒、抱樂觀態度的人,真的容易得到康復。他們認為可以利用這定律作心想事成的工具,而不一定要把它作為立竿見影的靈丹。

有人指出一個從小就懼怕水的人,可以因懂得相吸定律,而改變對水的態度:常想像自己在水中玩耍的樂趣,結果就學會了游泳。在反對的人中,有人特別不滿意DVD中有一位患乳癌的病人,從不接受幅射或化療,卻單憑觀賞詼諧影片,及抱樂觀態度即得以痊癒。他們認為這樣會使一些病人失去得到葯物治療的機會,也使一些未得痊癒的人感到內疚,以為這是由於自己想法消極的緣故。

另外,根據該書說法,一個人缺乏足夠錢財的唯一原因,是他的自甘貧窮思想,攔阻了金錢飛到他的身上。這種無稽之談竟也有人信以為真。

顯而易見的是,這個定律並不合科學邏輯。如果農夫希望今天能下雨滋潤禾田,但她妻子卻期望今天陽光普照,好讓她出外旅遊。結果會是如何呢?

不錯,思想會影響結果,但結果如何,則是受很多因素的影響,不能一概而論。事實上,《奧秘》教導人以自我得益為中心思想,認為受苦就是壞思想作祟的結果,又告訴人不需靠神,只靠積極思想就可以得到一切,這些都與聖經記載的真理背道而馳。

《奧秘》一書的普及,顯然是對基督徒的一大挑戰。

聖經敘述的奧秘

人的話語和所發現的秘密,可能會發生錯誤或有不妥之處,但神的話語毫無錯誤,且萬古常新。在追求獲得奧秘已蔚成風氣的今天,我們不妨看看聖經中神對奧秘有何教導。

筆者查考聖經的結果,發現聖經已告訴我們不少與「奧秘」有關的重要原則,這是我們一定要知道的真理。筆者特把聖經論「奧秘」歸納成六個原則,藉此文可以知道這些神在聖經中賜給我們的真正奧秘,以抵擋今天冒牌之奧秘的混淆與攻擊,從而蒙恩得福。

第一原則:奧秘屬於神

聖經說:「主耶和華若不將奧秘指示祂的僕人、眾先知,就一無所行。」(摩3:7) 又說:「隱祕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神的,惟有明顯的事,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,好叫我們遵行這律法上的一切話。」(申29:29)

可見世上的事可以分成非奧秘 (顯明)和奧秘這兩大類。我們可以明白顯明的事,但需要神的幫助,才可以明白奧秘的事,因它們屬於神。神這樣做是為了我們的好處,讓我們知道人的智慧有限,從而遵守記在聖經上的神的教訓。

第二原則:找出自然界的奧秘

奧秘的事又可以分為兩大類:自然界的奧秘和靈界的奧秘。當神創造天地萬物和人類後,交付人管理這個世界的責任,即文化使命:「神就賜福給他們,又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,遍滿地面,治理這地,也要管理海裏的魚、空中的鳥、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。」(創1:28) 人可以藉科學研究探索自然界的奧秘,找出它的規律法則,從而達到治理全地的目的。信神和不信神的人都有可能找出自然界的奧秘。

第三原則:靈界的奧秘需藉神的啟示

至於靈界的奧秘事,稱為神道理的奧秘(參考西1:26),是屬乎神的,一定要藉聖靈的幫助,才可以明白。不信神的人雖然可能很有學問,獲得博士學位,甚至得到諾貝爾獎,但是卻不明白靈界的奧秘。保羅說得很清楚:「只有神藉聖靈向我們顯明了,因為聖靈參透萬事,就是神深奧的事也參透了。」(林前1:10) 難怪保羅對以弗所信徒的禱告是:「求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神、榮耀的父,將那賜人智慧和啟示的靈,賞給你們,使你們真知道祂。」(弗1:17) 知道神所隱藏的奧秘,才是真知道祂。

第四原則:傳揚敬虔奧秘和福音奧秘

聖經記載了不少神的奧秘,目的是要我們追求認識祂,自己靈命得到長進,也幫助別人得蒙造就。這些奧秘包括天國的奧秘(太13:11)、以色列全家得救的奧秘 (參羅11:25) 、在主再來時信徒被提的奧秘 (參林前15:51)、主旨意的奧秘 (參弗1:9)、婚姻的奧秘 (參弗:32) ,和基督在神奧秘中的重要性 (參西2:2)。希望將來能寫一本書把它們解釋清楚。在這篇短文中,只簡略介紹其中重要的兩個,希望藉此我們能對奧秘有初步的認識。

第一個是敬虔的奧秘,它包括耶穌在地上的六個方面。「大哉敬虔的奧秘,無人不以為然,就是神在肉身顯現、被聖靈稱義、被天使看見、被傳於外邦、被世人信服、被接在榮耀裏。」(提前3:16)

第二個是福音的奧秘,也被稱為基督的奧秘。保羅說:「用啟示使我知道這福音的奧秘……你們念了就能曉得,我深知基督的奧秘……這奧秘就是外邦人在基督裏,藉著福音得以同為後嗣,同為一體,同蒙應許。」(弗3:3-4,6)保羅的禱告應該也是我們的禱告:「也為我祈求,使我得著口才,能以放膽,開口講明福音的奧秘。」(弗6:19)

第五原則:作神奧秘的好管家

保羅說:「人應當以我們為基督的執事,為神奧祕事的管家。所求於管家的,是有忠心。」(林前4:1-2) 他列出作執事的其中一個重要條件是:「要存清潔的心,固守真道的奧秘。」(提前3:9)信徒既然得到神所交託的奧秘
,就要作好管家應作的兩件事。第一件就是要固守,不讓神的奧秘被人誤解或混入雜質。本文開始時,就提到萊德巴恩企圖把她的奧秘當作真理來推銷,我們這些神奧秘事的管家需要維護真理,指出她所謂的奧秘與神的奧秘截然不同之處。

第二件要作的事就是要傳揚,耶穌在升天前向門徒留下傳福音的大使命。我們首先傳揚福音的奧秘,讓人接受福音後,自己要追求也教導人認識神在聖經內向信徒啟示的奧秘。

第六原則:得勝是得知奧秘的秘訣

歌羅西書1:26說:「這道理就是歷代所隱藏的奧秘,但如今向祂的聖徒顯明了。」既然神的奧秘已清楚地藉聖經啟示給我們,為何不少信徒都不知道呢?耶穌說「神國的奧秘,只叫你們知道」(可4:11),我們信主的人難道不就是耶穌所說的「你們」嗎?

是的,信主是得知神奧秘的必要條件,但不是充份條件。正如男士是作父親的必要條件,但不是所有的男子都是父親,有了孩子才算是父親。得知神奧秘的秘訣,記在啟示錄2:17:「得勝的,我必將那隱藏的嗎哪賜給他。」這裏的「隱藏」二字有奧秘之意。

以色列人在曠野流浪時,神從天上降下嗎哪,作他們身體所需要的糧食。今天神的話語,就是餵養我們靈性生命的嗎哪。願主幫助我們過得勝的生活,好叫我們讀經時有亮光,明白那隱藏在神話語中的奧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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