默想隨筆

一.祂已不在這裡
當七日的頭一日,天快亮的時候,幾個婦女來到耶穌安葬的地方。忽然,地大震動;因為有主的使者從天上下來,把石頭滾開,坐在上面。那天使對婦女說:“不要害怕!我知道你們是尋找那釘十字架的耶穌。祂不在這裡,照他所說的,已經復活了。你們來看安放主的地方。”(太28:1-6)“祂不在這裡”這是一個多麼振奮人心的消息啊!
“這裡”不是別的地方,乃是指墳墓。墳墓是不信耶穌的死人暫時居住的地方,但耶穌是生命之主、是復活之主,因祂已經從死裡復活了。正如耶穌自己所說:“復活在我,生命也在我,信我的人,雖然死了,也必復活。”(約11:25)死被耶穌擊敗了,死的毒鉤被生命的主折斷,徹底摧毀了。
“祂不在這裡”,因為墳墓是黑暗的地方。主耶穌是光,是生命之光。正如祂所說:“我是世界的光,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,必要得著生命的光 。”(約8:12) 是的,主是光,黑暗是不能見光的。所以我們必須在光明中行走,在光明中行事。基督徒乃是光明之子,“光明所結的果子,就是一切良善、公義、誠實。”(弗5:9)我們只有在光明中生活,復活的主才能主在我們心裡。
“祂不在這裡”,因為墳墓裡面裝滿死人的骨頭和一切的污穢,(太23:27)所以墳墓是罪惡的象徵。復活的主是聖潔的主,他不可能與污穢為伍。耶和華說:“你們要聖潔,因為我耶和華你們的神是聖潔的。”(利19:2)所以“人若自潔,脫離卑賤的事,就必作貴重的器皿,成為聖潔,合乎主用,預備行各樣的善事。”(提後2:21)
“祂不在這裡”,“這裡”就是一切罪惡的代表。凡事同清心禱告主的人,追求公義、信德、仁愛、和平的人,主必在那裡;凡事追求敬虔、信心、忍耐、溫柔的人,主必在那裡;凡事追求謙卑、憐憫、包容、恩慈的人,主必在那裡。相反的,凡事存惱恨、嫉妒、紛爭和毀謗之心的人,主必不在那裡;凡事存不義、邪惡、貪婪和詭詐之心的人,主必不在那裡;凡事存侮慢人的、狂傲的、自誇的和捏造惡事之心的人,主也必不在那裡。
“祂不在那裡”,請我們記住這個重要的信息吧!因為主已不在墳墓裡,祂已經復活了,祂是光明的表徵,祂不是死人的神,祂永遠是活人的神,求主憐憫我們。

二.設界限,得保護
耶和華又對摩西說:你往百姓那裡去,叫他們今天明天自潔,又叫他們洗衣服。到第三天要預備好了,因為第三天耶和華要在眾百姓眼前降臨在西乃山上。你要在山的四圍給百姓定界限,說:你們當謹慎,不可上山去,也不可摸山的邊界,凡摸這山的,必要治死他。不可用手摸他,必用石頭打死,或用箭射透,無論是人,是牲畜,都不得活。到角聲拖長的時候,他們才可到山根來。(出19:10-13)於是摩西下山往百姓那裡去,將耶和華的吩咐告訴他們。
耶和華神所定的“界限”,任何人在任何時候都是不能破壞的。因為破壞者的結局只有一死,且必被治死。神是神聖不可侵犯的,因為他是“忌邪”的神。所以神所定的一切“界限”,人人不能破壞。
如果有人越過婚姻的神聖性這一界限,那麼就必然會影響家庭的穩定,導致婚姻的破裂,最後將以失敗而告終。如果有人越過良心這一自我約束的界限,那麼就必然會影響一個人的行為,導致他的行為失去規範,從而走向犯罪的道路。如果有人越過自然規律這一界限,那麼就必然會出現破壞自然的舉動,結果就會遭到自然的懲罰。……
基督徒必須牢記主的教訓,遵守主的命令—“界限”;在基督里活著,在聖靈裡禱告,保守自己常在神的愛中生活。

三.切勿羨慕罪人
智能者所羅門勸勉敬畏神的人說:“你心中不要嫉妒罪人,只要終日敬畏耶和華,因為至終必有善報,你的指望也不至斷絕。”(箴23:17-18)
所羅門的勸勉分為三方面:
第一、不要嫉妒罪人。嫉妒(envious)有妒忌的、羨慕的等意思。“罪人”是指活在罪中的人,而罪的意思在聖經裡有不同的含義。如,人不認識造物主、也不向神感恩的就是罪;能說不能行的就是罪;該做的而沒有做的,不該做的做了;沒有擊中目標,等等。罪又分為顯明與隱藏的,比如在行為上把人殺害了,這是一種殺人;但是經上說恨人就是殺人,這又是一種殺人。前者是犯罪的結果,後者是犯罪的原因;沒有殺人之心,就不會有殺人的行動;有了殺人的動機,才有殺人的結果。基督徒是歸於神,過分別為聖的生活,從此就不再罪中活著,乃是在基督裡活著。所以,罪人的生活方式是不可以羨慕的,更不可以妒忌罪人的生活實質。凡事謙虛的、溫柔的、忍耐的、聖潔的、公義的、慈愛的、可信的、良善的、誠實的等等都是我們可羨慕的。
第二、只要終日敬畏耶和華。“敬畏”有恭敬、敬虔、虔誠的與畏懼、懼怕、戰兢的意思。終日是強調我們每一天在神面前所要存的態度,就是有敬畏神的心。基督徒理所當然的要常存敬畏神的心,因為只有這樣,我們才不敢犯罪,更不敢去嫉妒罪人,羨慕罪人的生活方式而放縱私慾。常存對耶和華敬畏的心,這對我們是最好的約束。
第三、行在神旨意中的人必順利亨通,善終必有善報。所羅們在這裡告訴我們一個永恆而又古老的原則:那就是因果報應。所羅門要我們不要只看見眼前的光景,總要看人生的結局如何。鼠目寸光要不得,放眼遠看是必要。罪人犯罪順利通達,不過是一時罷了;但義人的苦難總是暫時的。罪人的結局是黑暗,義人的結局是光明;罪人的結局是死,義人的結局是生;罪人的結局是永刑,義人的結局是永生。

四.最好的在後頭
多年前,《讀者》刊物上摘自網絡中一段“餐叉—精神食糧”的故事。這個故事的大意是:有一個婦人被醫生診斷為絕症,只能活三個月。於是她開始把事情“安排好”,與牧師聯繫,請他到家裡來商議有關自己遺願的事。她告訴牧師自己希望在葬禮上吟詠什麼韻文,喜歡讀什麼經文,願意穿什麼衣服下葬。她還要求把自己特別喜愛的《聖經》也葬在身邊。一切都安排妥當後牧師準備離開,這時那位婦人突然記起一件非常重要的事。“還有一件”。她興奮地說。“什麼?”牧師問。“這很重要”。那婦人說,“我希望埋葬時,右手扒著一支餐叉。”
牧師站在那兒盯著那婦人,不知道說什麼好。“讓你吃驚了吧?”那婦女說。“是的,說實在的,我被你的要求弄糊塗了!”牧師回答。那婦人解釋說:“在我參加教友聯誼會、共進百樂餐的所有這些年裡,我總記得每當主菜盤收走時,有人必然會俯過身說,“請把餐叉留著”。我很喜歡這一時刻,因為知道將要吃到更好的東西了,比如醇和的巧克力蛋糕或蘋果餅。
那真是太好啦,並且也有意義!所以我就想讓人們看見我躺在棺材裡拿著餐叉,心裡納悶“用那餐叉做什麼?”然後我想請你告訴他們:“請把餐叉留著……下面要上最好吃的東西啦。”牧師明白了婦人的意思。眼裡湧出歡樂的淚水,與婦人道別。後來,那婦人安然地離開了世界,牧師按照婦人生前的要求把她安葬了。再後來,牧師一次又一次聽見有人問:“餐叉是做啥用的?”他也一次次露出微笑。然後,他告訴人們那婦人和他臨終前的一次談話,還講述了有關餐叉的事。於是這件事就留下了一個啟示—最好的東西就要來到。
主耶穌在世上行許多神蹟奇事,但他所行的頭一件神蹟是—變水為酒。因管宴席的人不知道是水變成的酒,就叫來新郎,對他說:“人都是先擺上好酒,等客喝足了,才擺上次的,你倒把好酒留到如今!”(約2:10)這不正告訴我們:神總是把最好的東西留到最後嗎?盼望我們每位信徒都能用信心的眼光仰望神,耐心等候,就必蒙大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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