堅守一生承諾

人如果願意實踐恆久忍耐與恩慈,就要經歷『在神沒有難成的事』。

家有苦難
我經由對主的信心與神的大能和大愛,依靠主照顧有精神分裂症的妻子近三十年,最後幾年神醫治了她,使她回到教會及團契聚會,並參加四個季度的主日學。今年六月是與我結婚四十三年的愛妻侯桂芳去世五週年記念,我和女兒、女婿到她墳墓去献花。她在五年前因嚴重的糖尿病和肺炎去世。
我妻子的父親是貧窮的鐵路工人, 父母生了九個女孩,她是老六。小時候她曾被送到別人家寄養,但又哭著跑回來。後來她父母又生了三個弟弟。她在臺灣政治大學一年級時,和同學去爬最高山玉山,跌到山谷、腦震盪昏迷二星期、頭部縫十多針,並休學一年。
婚後,我來美留學,一年後她辭去臺灣中央銀行金飯碗工作,帶兒子到俄亥俄州立大學附近成衣廠打工,幫忙養家。後來大部分時間當家庭主婦,扶養二位孩子上學。當兒女長大後,我卻忙著在美國南加州大學會計學院和商學院教書、 作研究,及領導數個社團活動,她生活單調無助。不料,她之前頭部腦震盪傷處復發,變成精神分裂症,進出精神病院八次。
妻子的精神分裂症,可分成下列三階段及狀況:

初發病及治療期 (1983-1991): 約九年
她起初是頭痛、胃痛、皮膚病、長期失眠,並常換工作、到處看醫生拿藥。然後開始出現妄想 (Paranoid)、幻覺、和幻聽狀況。 她開始怕水、怕電、怕人–認為隔壁家住高處,水管通到我家有毒,也懷疑有人在偷聽我家電話。妄想有人想害我們的孩子,有人想當林夫人。她常認錯人,並偶而在半夜打電話罵人。
我最初用人的方法,送她去住精神病院八次,美國和臺灣各四次。她是屬于百分之九十五中拒絕吃藥的精神病人,在護士面前吃藥,卻沒吞下,而事後將藥吐到馬桶沖掉。她看精神科醫師時,常吩咐醫師要如何做才對,並在精神病院公共場所彈琴,故意表現良好,以促使醫生讓她提早出院。

黑暗期 (1992-2001六月): 約九年半
1992年初,她因到一中餐廳吃飯回家拉肚子,第二天回去指責餐廳下毒,被餐廳老板叫警察送到警局拘留,後又被告上法庭。此外, 她認為車子的汽油有毒,常自已要去抽出汽油。有一次,我們到聖地亞哥渡假,第二天一早她將我的車開走,後來我坐朋友車回家沒看到她,便向警察局報失踪。同年八月,她在57號高速公路發生大車禍,車子全毁,被警察送監獄。後又上法庭,被判藥或酒影響駕車,駕照被吊銷,去上酒駕課三個月。此後她就不再看任何醫生。
1994年初,她重考駕照後,不久又出車禍,車子全毁。為了防止她開車,我和兒子、女兒改開手排檔車。她曾自己剪去房子天花板上面的電線,常整夜開著火爐下面烤箱當暖氣機。又因懷疑我家水被鄰居放毒,她常半夜到遠處住家外,提水回家。兒子和女兒兩個人的婚礼,她都因病未能参加。其他不正常事項包括: 向隔壁住家大罵並丢雞蛋,警察來了二次;把房子的冷暖氣機電線剪掉;自已關在樓上小房間;冰箱食物放很久;在牆上貼很多剪貼及她亂寫的文字。

恢復穩定和進步期 (2001七月-2012六月): 約十一年
2001年,我開始仰望十字架,相信耶穌可以拯救、醫治我妻子。我曾經三次,三天三夜禁食禱告,且常用方言禱告,並常邀請多位教會弟兄姊妹代禱或一起禱告。我也開始在教會教主日學,其中對我最有功效、最得安慰的聖經兩卷書是「約伯記」和「詩篇」。後來主透過五處聖經向我說話: (1)「你們各人當愛妻子、如同愛自己一樣。」(弗5:33); (2) 「我受苦是與我有益,為要使我學習你的律例。」(詩119:71); (3)「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,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。」(林後4:17); (4) 「我的恩典夠你用的。」(林後12:9 ); (5) 「我從前風聞有你,現在親眼看見你。」 (伯42:5)
2001年中,我辭去所有社團職務及活動,並減少在大學作研究時間,開始在家認真讀經、禱告,並多花時間愛她、陪伴她。實行 「愛是恒久忍耐、又有恩慈」的行動 (林前13 :4) — 現代白話文可翻譯為「愛是很有時間、不怕麻煩;愛是尊重人的感覺、保護人的尊嚴。」我開始「很有時間、不怕麻煩」的每星期二天在家陪妻子,幫忙她做家事。我也施行「尊重妻子的感覺、保護她的尊嚴」以每月给她固定薪水存到單獨的支票或儲蓄存款户,她並可用共同的信用卡,使她可以用來買東西寄给兒女,或找人修房子或添置房內物件,及叫計程出租車去買東西。此外,我常常向神禱告,並和她一起讀經、禱告。我也常對她說:「我愛妳、對不起、謝謝妳。」
神開始在我妻子身上工作, 2005年初她開始整理並做家事如煮飯、洗衣服、買菜、清洗地毯、地板、找人整修房子。她也常送東西給兒女及教會姊妹。漸漸的,她開始常彈鋼琴、彈聖詩,上主日學課程,並参加小組聚會及教會郊遊活動。她也幫我改學生考卷,並訂閱「飛揚」等三個中文基督教期刊。

主恩無盡
因我妻子的精神病,三十年中雖常有一些事發生,但主都保守。例如她要找人買車子開都沒成功;她趁我帶學生到中國遊學時,叫人買機票自己二次去德州達垃斯市探訪兒子,兒子馬上電女兒去帶她回來,都平安無事;雖經過二次大車禍,她人沒受傷;我向警察報失踪,當天晚上她就回來。主也預備四位不同時期的好司機,在我不在時載她外出平安回家。我堅持不和她離婚,但神保守使財產沒重大損失。她沒出去傷人。她的二次法院官司、皮包被搶、証件被盜、及鄰居叫警察來等事,主也都一一保守及看顧。
2011年,幾位教會姊妹每天和她電話讀經約有半年,小組長每天到我家和她讀經約有半年。最後七年半,她和我每年二次去德州達拉斯市探望兒子全家,兒子家人每年一次回來南加州和我們團聚。她相夫教子,兒子、女兒、女婿都穫得博士學位。她並領我弟婦信主。主也給我機會在三次中國短宣、二次美國南加州佈道會中作見證,使三十多人信主。「人的盡頭就是神的起頭」,經由眾聖徒迫切禱告及關懷,主斷開一切鎖鍊,醫好她的精神病。哈利路亞,將榮耀歸給耶穌!

愛她到底
當我妻子開始有精神分裂症時,最初約十年我用世人的方法把她送到精神醫院治療八次,每次約十至二十天。但三十年前的藥物有很大的副作用,吃後會使她癡呆並流口水,所以她拒絕吃。雖然有時我設法將藥弄成粉狀加在飯或湯裏面, 她很快就發現而拒絕吃。
我完全信靠主,將按著衪的喜悅與主權,在妻子身上行一個神蹟,倘若主不醫治她,那就在我身上行一個神蹟吧!果真,妻子生病十多年後,主先在我身上行了一個神蹟。我開始甘心樂意地實踐「愛是恆久忍耐,又有恩慈」的「愛的行動」;履行「不論健康或生病、我都要愛她、照顧她、呵護她,直到死亡。」讓我很有時間、不怕麻煩的陪伴她,保護她的尊嚴。
我常向主祈求,並幾次作禁食禱告。我向主述說:「主啊,你所愛的人病了。」我也經歷「沙灘上的脚印」,由主牽著我的手,嚴重時,由主背著或抱著我走。感謝神,約十二年半前,妻子被主醫好,五年前主接她去了。而我也因著伸出信心的手,得著主耶穌的改變,成為那守住一生承諾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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