快樂何處尋?

目標設定在快樂,它卻躲得遠遠。追求人格的整全,它會進入你心。

追求快樂,是人類有史以來的本能。古希臘的享樂主義哲學家說:「人類最終追尋的目標就是快樂。」紀元前460年狄摩克里塔斯(Democritus)也說:「我們一切行為的目標都是為了得著快樂。

」另外,蘇格拉底的學生亞利斯提帕斯(Aristipus)則聲稱:「最大的快樂,就是至高的善,也是人生的目的。」
我並不十分同意上述哲學家的觀點。今天,人們還是在追尋快樂,但不論我們的知識和成就增進了多少,我們仍舊沒有真正找到快樂的秘訣。

快樂難尋?
在大學校園裡,死亡率最高的原因是自殺。醫院病床上躺著無數不快樂和孤單的人。有些醫生估計超過80%的病人,是因情緒的困擾而導致病痛的。一位世界知名的精神病醫師聲稱:「我們這個時代的主要精神病是虛空。
」根據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的報導,現今世界最嚴重的健康問題是「抑鬱」。著名女星瑪麗蓮夢露似乎擁有能帶來快樂的一切──美貌、財富、名氣、性感和受歡迎,但她卻以自殺了結自己的生命。眾所周知的懷疑主義哲學家伏爾泰臨終前說:「我失落了,我恨不得自己從未誕生。」而百萬富翁傑高(Jay Gould)臨終前說:「我覺得自己是世上最可憐的人。」

事實上財富、盛名、權力、美貌都不會帶來真正內心的快樂,因為這些都只是表象而已。真正的快樂來自於內心,那是內在品質的一個副產品。如果一個人只為自己個人的快樂而活,他可能永遠尋找不到快樂。正如有人說:「不斷地追尋快樂,正是不快樂的緣由。」

「快樂」的定義也許包含廣泛。它因各人的需要、能力、興趣和成熟度而異。對某人而言,快樂是成為一個會計師;對另外一個人,可能是做一個農夫。對某位女士而言,是不要再多一個孩子;對另一位,則是孩子愈多愈好。

接納真我
對我而言,快樂是能夠開始誠實地面對自己,學習瞭解並接納真正的自己。這樣,我便能發揮自己的長處,努力克服自己的短處。

快樂,也來自於願意學習接受自己個人的境遇──不論它是順境或逆境。有些情況是可以改善的,但也有些是不能改變的事實。除非我們能坦然接受那不能改變的事實,否則就難以享有真正的快樂。

眼盲的海倫凱勒說:「我為我的殘障感謝神,因為藉此我找到了自己和自己能作的工作,更找到了上帝。」
為一個有價值、高尚的目標,或值得奮鬥的理想而活,也足以令人快樂。

有一次,我和一位做建設工程的工會代表談話,那時他正在推廣一個當時很受歡迎的理念。他告訴我,他會參與這個團體,是因為它讓他可以為一個理想而奮鬥。看來,除了致力於追求個人的快樂之外,每個人都需要為一個更高的理想而活。

快樂本身並不能成為一個人一生最值得追尋的目的。「快樂」只是生活裡一個較強烈的情緒而已,人的一生不可能都是快樂的。能掌握自己各種情緒,比一味追求快樂更重要。人生本來就是會有憂愁、受傷害、忿怒、懼怕和不快樂的時候,那也是很正常的和健康的。然而,如果一個人總是悶悶不樂,這也許必須自我省察,到底他的人生裡還有什麼缺失,或有什麼衝突尚未解決。

發揮恩賜才幹
想要快樂,你也需要有一個值得全力以赴的工作。
每一個人都有某些才幹恩賜,讓他可以尋得成就感和快樂。但很重要的是他必須發掘自己的恩賜,接受適當的訓練,使恩賜更精進,且找到可以充分發揮運用的地方。這對男女兩性而言都是事實。

一個男人懂得幫助他的太太發掘她的恩賜,並發展和運用這特別的恩賜。他就會因妻子個人的自我實現和快樂,而得著酬報。當然,在這個經濟不穩定和失業率高的時刻,也許不是每個人都能找到可以充分發展自己長才的工作。不過,除了領薪水的工作外,還有許多途徑可以找到有成就感的事情作。如果是一個有創意的人,你可以創作一些藝術品或工藝品,將之出售。也有人可以多參與教會的事奉,或其他服務性的義工。

一位作家說:「如果你要找一個快樂的人,你會發現他正在造一艘船、寫一首交響曲、教育他的兒女,或在園子裡種一兩株大理花。他絕不會拼命去尋找快樂,好像它是捲在衣袍裡的一顆暗鈕。他不會奮力追求它,把它當成人生目標,而是去發覺在一天廿四小時的日常生活中,處處皆可以享受快樂。」

快樂的人通常擁有健全的人際關係。只為自己而活的人是不成熟,通常也是蠻可憐的。連古希臘也有一詞 “idios” 來形容自我中心的人。英文的”idios”即從希臘文而來,意思是只屬於自己的。

愛與被愛的滿足
愛和被愛無疑的是快樂的最大需要,缺乏這些是我們不快樂的最大原因。
生命沒有了愛,其他一切都毫無意義。然而,同樣地,愛也是從裡面發出來的。如果我們給出愛,自然也會得到愛的回饋,這是生命的定律。很不幸地,許多人在孩童時期因缺乏愛而受傷害,長大後因害怕再次受傷害而不敢去愛。藉著細心的輔導者的幫助,這種情況通常可以漸漸克服。

一個美好的品性和整全的人格對個人的快樂與否也很重要。如果自我是整全和成熟的,自然會帶來快樂。
史上最偉大的人耶穌基督,是我們最好的榜樣。祂在各方面都平衡發展。「耶穌的智慧和身量,並神和人喜愛祂的心,都一起增長。」(路2:52)那就是說,祂在心智、身體、靈性和情緒各方面都成熟,我們也需要仿傚祂。

最後,一個清潔的良心也會讓你整全和快樂。如果一個人所作的一切錯事都被赦免了,他也會深深覺得自由釋放。所以,我們所犯的任何錯誤都必須改正,任何損壞的關係也都需要修復。我們不僅需要弟兄的饒恕,也需要神的饒恕。當我們向祂承認自己的罪和過錯,祂總是饒恕我們,因此我們也必須饒恕自己,纔可能得著內心的平安快樂。

(蒙允使用,譯自”The Search for Happiness” by Dick Innes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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