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009-12/28/2005 - 飛揚協會製作發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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愛與溺愛的界限
作者: 劉亦文


孩子幾歲就會認品牌?
孩子幾歲就知道可以用錢換東西?

答案是:
孩子二歲就會認出廠牌與標記。
孩子三歲就知道金錢是交換東西的媒介。

錢是長在樹上的

錢是個很好用的東西,這是現代孩子們從很小就可以明白的事實。但錢從哪裡來,許多孩子可能從來沒想過。美國信用卡公司就針對這些未來「消費主人翁」的父母們作了一項問卷調查,結果有53%的父母承認,他們的孩子對錢從哪裡來基本上毫無概念。「沒錢?到提款機去拿就好了呀!」這是許多現代孩子的標準答案。

「需要」和「想要」的界限

父母對兒女的愛是無條件的,父母對兒女的需要是可以不惜一切代價,只盼望孩子快樂與滿足。然而「需要」和「想要」在物質豐裕的生活環境中,界限卻變得越來越模糊不清。對年幼的孩子而言,「需要」的標準往往由父母的來決定。但許多父母並不清楚孩子的需要,也不知道如何發掘孩子的需要,只好問孩子「想要」什麼,以孩子的想法來暫代自己的困擾。也有些父母自己的生活忙亂到一種程度,只能顧到自己的需要,卻犧牲了孩子真正的需要,在心中愧疚時,以給孩子「想要的東西」做為彌補。

以買玩具為例,有些父母實在忙得不可開交,為了避免孩子囉嘍,買了孩子「想要」的玩具,可以讓自己獲得好一陣清靜;有些父母覺得自己小時候沒有的東西,因補償的心理,加上廣告的說服力,又很難抗拒孩子的不斷要求,最後買玩具到底是為了大人還是孩子已很難分辨;甚至有些父母以買玩具或各樣禮物來討好孩子,以換得孩子與自己的配合。

「需要」和「想要」的差別,簡單地說「需要」是生存的必需品,「想要」是生活的奢侈品。每個家庭應按自己的經濟條件、價值觀等來決定如何分配資源,讓孩子能真正「擁有」所「需要」的,在特殊的日子也能「得到」所「想要」的。

我有溺愛孩子嗎?

從孩子的一些行為舉止不難看出一個孩子是不是被寵壞了,下列第一和第二種很容易看出,但第三和第四種往往不容易與父母的溺愛聯想在一起:

1. 「小暴君」人見人怕,「小暴君」是典型的溺愛成果。他們要的就一定得得到,他們要怎樣就得怎樣,目中無人。若不如他們的意,則以怒氣、暴力表達不滿。
2. 「小少爺,大小姐」是另一種溺愛的結果。他們是被捧著長大的,他們說了算,因此若不如意,就心裡不平衡,除非順著他們的意思。這類的孩子的特徵就是任性。
3. 不負責任,喜歡享受特權。不知道從錯誤中學會教訓。
4. 欠缺面對逆境的勇氣與技能。被溺愛的孩子通常反而較不快樂。

如何衡量我們對孩子的愛是完全的愛,而不是溺愛?一般而言,愛與溺愛的差別在於下面三點:

愛是:父母言而有信,「是」就是「是」,「不」就是「不」
溺愛是:父母言行不一,有規定卻不執行,以致孩子對家規視若無睹

隨著孩子年齡的成長,父母必須跟著調整孩子行為的準則。設立這些準則就是所謂的「與孩子立疆界」(Boundry with Kids, John Townsend & Henry Cloud)一旦定下規則,父母就必須按規則執行管教,若孩子不遵守規則,就必須為後果負責。許多父母在設定規則時,剛開始嚴厲與寬鬆之間或許拿捏不準,以致無法有效執行管教,這是很可能發生的情況,父母不可因此而放棄執行管教,而必須在心平氣和的時候,與孩子一起討論,重新調整合情合理的行為標準。重點一是讓孩子明白父母說話算話,言而有信,二是幫助孩子明白這些規定背後真正的目的是為著他們的好處。

事實上有許多孩子本身都覺得父母管得太鬆,常常他們自己覺得做錯了事,應當接受處罰,也願意接受應受的處罰,往往出乎意料地,父母卻會對他們說:「好了好了,下次別再犯就是了!」或是自己在學校闖了禍,回家和父母訴苦,卻沒想到父母第二天就跑到學校向老師求情,或理論,結果不但讓孩子在學校更加難堪,父母也失去了孩子的尊敬和信任。

愛是:親子角色明確
溺愛是:父母常成為親子權力之爭中孩子的手下敗強

有些父母本身成長於一個嚴厲的家庭,因此在撫育自己的下一代時就決定採取寬鬆與放任的態度,希望做孩子的朋友多過做孩子的父母。但是這種想法是很不實際的,特別是在孩童期(十二歲以前)。孩子在成長的過程中,逐漸能為自己的行為負起更多的責任,主要是透過父母在旁邊做保護、提醒、鼓勵和約束的工作。若父母不發揮這個角色應有的功能,對孩子的要求往往很容易就遷就,當時或許可以避免親子之間的衝突,但卻會後患無窮。一則以後更加困難管教與約束,二則孩子不知天高地厚,自以為是,一旦走入歧途,父母再做補救往往只是亡羊補牢。

愛是:教導孩子關心旁人
溺愛是:教出唯我獨尊的孩子

被寵壞的孩子通常有「三不」:不幫忙,不參與,不付出

在中國家庭中常會看到一種情景,就是父母親忙得團團轉的時候,孩子們卻在一旁看電視、做自己的事;已經晚上十點了,孩子才告訴爸媽,必需馬上出去買東西,因為老師交待明天要繳。爸媽擔心孩子交不了差,被扣分,顧不得自己再怎麼累,再怎麼不得以,還是陪著孩子跑遍快關門的商店去買回孩子的「作業」。

教導孩子懂得體諒別人的方法之一就是從體諒父母開始。父母也有需要,父母需要和朋友講話時不受孩子的干擾;父母需要孩子幫忙一起做家事;父母需要休息時,孩子也必須尊重父母不去打擾。

愛的真諦

聖經中有句話說:「你們雖然不好,尚且知道把好東西給兒女,何況你們天上的父,豈不把更好的東西給求他的人嗎?」(太7:11)為人父母愛兒女是發自內心,再自然不過的表達。但我們必須承認,我們是有限的人,對兒女真正的需要並不明白,在表達愛中有時也欠缺應有的智慧,上述僅提供給大家一些參考的資料,最後讓我們從愛的源頭──神那裡,學習愛的真諦:「愛是恆久忍耐,又有恩慈,愛是不嫉妒,愛是不自誇,不張狂,不作害羞的事,不求自己的益處,不輕易發怒,不計算人的惡,不喜歡不義,只喜歡真理,凡事包容,凡事相信,凡事盼望,凡事忍耐,愛是永不止息。」哥林多前書13:4-7

參考資料:
1. Samalin, Nancy. "How Not to Spoil Your Children", Bottom Line Personal. www.awaitandfind.org
2. Kindlon, Dan. "Stand Firm Against Spoiling", http://parenting.ivillage.com


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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